高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师方法的知识载体,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。为深化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,保证教材供应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
1.教材选用必须考虑到教育思想、人才培养规格、课程体系、教学内容和教学基本要求等诸多因素,既要符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,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;又要针对员工特点,体现学校和系特色。
2.选用高质量的精品教材。凡有国家级优秀教材、重点教材、面向21世纪教材(新世纪课程教材)、规划教材等应优先选用。
3.教材选定后,在既定的使用期限内,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拒绝使用原选用的教材。
4.院里将定期进行教材评估,对于评估认定不适用的教材,将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进行教材的更新。
二、教材选用的标准
1.符合教学计划和员工培养目标,保证员工获得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。
2.各门课程种类配套且有效地结合现代教育技术。
3.内容要科学、系统,适应员工的实际水平。
4.内容反映了最新的科研或应用成果。
5.有利于课堂教学、有利于培养员工的创新能力。
6.教材的作者有较高的知名度及教学科研水平。
7.发行量大,再版次数多,在其他重点知名大学使用过的教材。
三、教材选用的审批步骤
1.由任课教师提出选用教材的名称、版次、主编、出版社等基本信息,由系充分讨论选用该教材的可行性,确认后提交样书报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。
2.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及教材选用标准进行充分论证,确定后签署意见,由教学秘书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交教材科。
四、自编教材
1.对条件成熟的课程,各系可以组织教师自编教材作为本院员工课程教材,要求自编的教材必须体现学科前沿性的发展成果,必须符合社会实际,符合我系员工的实际。
2.对于有意向编书的教师院里给予各方面的政策支持,尽量提供可提供的条件,帮助教师争取经费,同时,院里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