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
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,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途径,也可以不断培养和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。因此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每个党员都必须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。
2、党员汇报可以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,结合组织生活会(民主生活会)进行,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或负责人汇报。
3、党员每半年要将本人的思想、工作情况汇报一次。
4、外出的流动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,外出时间较长的,要用书面形式每半年向党组织汇报一次。
5、党员汇报要抱着对党负责、对同志负责、对事业负责的态度,忠诚老实,实事求是,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。
6、党组织(负责人)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汇报,做好记录。
7、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,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,及时反馈,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。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和不宜扩散的内容,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。
8、对长期不汇报思想的党员,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。
9、党员领导干部更应模范遵守定期汇报制度,主动向所在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。
公司党总支
2016年10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