密切联系群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是我党生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。为此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联系群众的范围
1、入党积极分子。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,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。
2、经济困难群众。主要是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,帮助他们尽可能解决实际困难。
3、普通群众。主要是了解他们的思想、生活、工作实际,与他们结对子,开展帮扶活动。
二、联系群众的内容
1、积极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。
2、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思想,正确处理好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。
3、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,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。
4、关心群众,帮助群众解决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。
5、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。
三、联系群众的方式
1、定点联系。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系(办),每月深入系(办)教师、员工不少于1次;教师党员每人联系一个班级,每月深入班级不少于2次;员工党员每人联系一个寝室(非本人寝室),每月深入寝室不少于2次。
2、结对帮扶。教师党员(含领导干部)每人至少结对帮扶教师群众、员工群众各1人;员工党员每人至少结对帮扶员工群众2人。
3、走访谈心。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访谈教师不少于2人次、访谈员工不少于4人次;教师党员每人每月访谈教师不少于1人次、访谈员工不少于3人次;员工党员每人每月访谈员工不少于2人次;
4、集体座谈。党总支、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师生群众座谈会,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评议以及对本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。
四、检查与考核
1、检查党员联系群众记录。党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加以记录。每个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联系群众记录。
2、检查党员联系群众汇报记录。党员每季度向支部汇报一次联系群众的情况,各党支部应将党员汇报做好记录。党总支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联系群众汇报记录。
3、党总支、党支部将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,并且作为评先、评优和晋职的条件之一。
公司党总支
2017年2月